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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09-04-30 浏览次数:34 来源:江苏国税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转发中税协《关于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苏税协发[2009]07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中税协发[2009]01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竞赛组织。

    省协会成立竞赛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具体竞赛工作。

    组长:范霖扬

    副组长:冯一江、石成富

    成员:江瑞芳、黄昌民、夏菁、蔡登强

    二、参赛对象。

    1、各税务师事务所里的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和其他所有从业人员,以个人名义参加个人组比赛;各税务师事务所可根据实际情况组成若干个队(至少一个队)参加团体组比赛。

    2、高等院校师生可组队参加团体组比赛或以个人名义参加个人组比赛。

    3、税务机关干部和涉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人员以个人名义参加个人组比赛,也可以单位名义参加团体组比赛。

    三、奖励办法。

    对在复赛和决赛中取得好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除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奖励外,省协会将再给予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并在以后的税务师事务所各项评比工作中作为重要条件,优先考虑。

    四、有关要求。

    1、各税务师事务所里的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以有其它所有从业人员,没有特殊原因,一律报名参加个人组比赛;税务师事务所要鼓励所里的从业人员参加个人组比赛。每个税务师事务所必须组成一个以上的队参加团体组比赛,多少不限。每人既能参加个人比赛,又能参加团体组比赛。

    2、各税务师事务所收到文件后,可以在当地报纸、电话、网络上做好宣传工作,要向客户、税务干部和涉税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人员做好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宣传工作,鼓励大家参加,扩大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影响。

    3、税务师事务所不仅要组织人员按时报名、按时参加竞赛,还应给参赛人员安排充足的复习时间,确保取得好成绩。报名参加团体和个人竞赛的单位和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缺考。

    4、报名结束后,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及时向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报告本区参赛(团体单位和个人单位)的名单和其他相关情况(联系人:蔡登强,手机:15951881989,电话:025—83108258,传真:025—83108268)。

    附件:《关于举办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中税协发[2009]011号)。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抄送:泰州市注册税务师协会,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镇江、常州、无锡、连云港办事处、南京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了进一步宣传注册税务师行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扩大行业社会影响,促进行业人员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素质,构建和谐纳税环境的作用,推进行业加速发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将举办第二届 “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1、2009年5月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大赛正式启动。
  2、2009年7月18日—8月7日初赛,8月25日复赛,11月1日决赛(见大赛方案)。
  3、2009年11月28日大赛颁奖典礼。
  二、参赛人员
  注税行业从业人员和税务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全国高等财经院校的老师、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等。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做好大赛组织工作。各地税协要高度重视,把大赛作为2009年注税行业的一项大事抓紧抓好。要主动与管理中心联系,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确保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2、积极做好大赛宣传工作。一是可通过与国地税局联合发文,做好行业内的宣传工作,动员全行业积极参加大赛;二是主动与高等财经院校联系,通过院校网站宣传组织有关赛事;三是重点做好社会宣传工作,利用公众媒体宣传大赛活动,扩大行业影响,提高社会对行业的认知度和对大赛的参与度。
  3、四大赛区的负责单位要做好协调工作,制定复赛实施办法和选定复赛笔试场地等,并将实施办法和考试地点于8月5日前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联系人王岩: 13521845611)。

  附: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知识大赛具体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二届“注税杯”全国注册税务师

知识大赛方案

一、大赛相关组织

(一)主办单位: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税网(www,taxchina.com)    中税网校(www.cctae.com)

(三)协办单位:各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中会网校、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

(四)媒体支持: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财税道杂志、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全国80家报纸, 50家网站。

(五)大赛组委会

主  任:许善达

副主任:范巍、刘太明  

秘书长:刘太明(兼)

职责范围:按照秘书长负责制的原则,全面负责大赛全过程的赛事组织、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副秘书长:孙泽、赵申年

职责范围:按照分工负责、各尽其责的原则,协助秘书长做好本届大赛的赛事组织、协调、管理和宣传等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孙泽(兼)

副主任: 王岩、徐兆宏

成  员:中税协培训部2名工作人员、中税网2名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负责落实本届大赛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 大赛试题范围

   税收法规、相关法律、涉税服务、税务会计、财务会计、涉税鉴证知识等。

    三 、大赛参赛人员及组别

   (一)参赛人员

    全国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助理税务师及全国税务局的税务干部、税务人员,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全国高等财经院校的老师,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二)大赛组别

    分个人组和团体,个人组是以个人名义参加比赛,团体组是以单位名义参加比赛。每单位3人组成参赛队,团体组选手也可参加个人组比赛。

四、 赛区划分及各赛区负责组织者

本次大赛按全国协作区分为四大赛区,每赛区各有一个负责组织单位。

华北、东北: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大连、山西、内蒙古(大连税协、管理中心负责)

    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山东、青岛、江西、安徽 (浙江省税协、管理中心负责)

    中南:广东、湖南、湖北、河南、海南、深圳、广西 (广东省税协、管理中心负责)

    西北、西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青海、新疆、宁夏、甘肃、西藏(宁夏自治区税协、管理中心负责)

   (复赛所需场地、考务等费用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承担)

    五、 大赛时间顺序表

    时间 5月8日 5月8日---7月8日 7月18日--8月7日 8月25日 11月1日 11月28日

    项目: 新闻发布会 大赛报名 初 赛 复 赛 决 赛 颁奖典礼

    地点: 裕惠大厦 中税网 中税网 大连、浙江、广东、宁夏 湖南 北京

    六、 比赛流程

   (一) 报名:

    登陆www.cctae.com进行注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在线报名分个人组和团体组两部分。

    本届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二)初赛:

    初赛采用网上答题,由试题库随机出题组卷,考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参赛选手于2009年7月18日登陆中税网( www.taxchina.com)、中税网校(www.cctae.com)上进行答题,8月7日截止。

    (三)复赛:

    复赛于2009年8月25日在全国四大赛区分别以笔试答题进行。8月25日上午举行个人组比赛,下午举行团体组比赛。

     1、个人组参赛选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2、团体组参赛队凭参赛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复赛入围分数线及名单自 8月 15 日开始在中税网和中税网校上公布,考生可登陆www.cctae.com进行成绩查询,个人组参赛选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团体组参赛队填写单位或院校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考试密码,查询是否进入决赛。入围决赛的参赛选手和参赛队的复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四)决赛:

    决赛于2009年11月1日在湖南长沙以笔试答题进行。11月1日上午举行个人组比赛,下午举行团体组比赛。赛事所需场地、考务等费用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承担。

    1、个人组参赛选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2、团体组参赛队凭参赛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准考证进入考场。

    决赛入围分数线及名单自9月20日在中税网和中税网校上公布,考生可登陆中税网(www.taxchina.com)中税网校(www.cctae.com)进行成绩查询,个人组参赛选手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团体组参赛队填写单位或院校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考试密码,查询是否进入决赛。入围决赛的参赛选手和参赛团队的复赛成绩不带入决赛。

    七、 大赛规则

   (一) 报名:

    1、个人组参赛选手要如实填写报名表,正确选择分赛区、省市、组别,详细填写姓名、注册税务师会员证号(没有可不填)、身份证号、单位或院校名称、联系方式以及上传近期数码2寸蓝底标准照片一张(进入复赛和决赛后用于制作准考证)。如缺一项者,则取消参赛资格。

    2、团体组为三人一组,参加选手要如实填写报名表,确认一名负责人。正确选择分赛区、省市、组别,详细填写单位或院校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参赛负责人、注册税务师会员证号(没有可不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及上传参赛负责人近期数码2寸蓝底标准照片一张(进入复赛和决赛后用于制作准考证)。如缺一项者,则取消参赛资格。

   (二) 初赛进复赛

    参加个人组和团体组的选手。需按照大赛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在线答题,每位参赛选手和每个参赛队只有一次答题的机会。最后在全国范围内海选,从高分到低分择取,分数相同者,以网上交卷先后次序排名。

    1、个人组参赛选手可登陆中税网校(www.cctae.com)进人登陆口,填写姓名、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点击“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题(考试时间为45分钟),并点击“交卷”完成答题,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完试题,系统会自动交卷并显示已答完试题的成绩。

    2、团体组参赛队可登陆www.cctae.com进入登陆口,填写单位或院校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和考试密码点击“考试”,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题(考试时间为45分钟),并点击“交卷”完成答题,系统会立即自动显示成绩。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完试题,系统会自动交卷并显示已答完试题的成绩。团体组参赛队内的选手成绩不记入个人成绩。

    3、每个参赛选手和参赛队只能提交一份答卷,按得分多少确定名次;分数相同的答卷,以网上交卷先后次序排名。

    4、全国四个赛区共分配名额个人组160个,团体80个。进入复赛的名额根据各大赛区参赛人数多少而定,按照下列公式来确定进入复赛的名额,参赛人数越多的地方,进入复赛名额越多,成绩相同者,则以网上交卷时间先后录取。

    个人组:                            团体组:

    赛区参赛人数   X  160           赛区参赛队数  X  80

    全国参赛人数                    全国参赛队数 

   (三) 复赛进决赛

    全国排名个人组前32名参赛选手、团体组前12名参赛团队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若个人组在第32名、团体组在第12名出现多个并列者时,则采取随机抽取确定入围者。团体组参赛团队内的选手成绩不记入个人成绩。

    决赛成绩和获奖者名单于11 月15 日在中税网(www.taxchina.com)、中税网校(www.cctae.com)上公布,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通过地方税协通知获奖者本人。

     八、 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个人组

     一等奖(1名):8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二等奖(2名):6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三等奖(3名):4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二)团体组

     冠军队(1个参赛队):24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亚军队(l个参赛队):18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季军队(1个参赛队):12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优秀奖(3个参赛队):6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三)最佳组织奖(1名)

      从四大分赛区组织者中产生,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四)特别贡献奖(1名)

     从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媒体支持中产生,颁发获奖证书、奖杯。

     九、 新闻发布会与颁奖典礼

      (一)新闻发布会

      时间:2009年5月8日上午10点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裕惠大厦

      (二)颁奖典礼

      时间:2009年11月28日上午9:30点

      地点:北京人民大会堂

      参会嘉宾:

     1、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领导。

     2、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税网等单位领导。

     3、获奖选手

     4、中税协及各地方税协代表。

     5、媒体。

     此方案未尽事宜,届时明确。

     中税协发[2009]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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