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第一年,《税法》课程作为第一阶段(即专业阶段)的6门课程之一,同第一阶段的其他5门课程一样,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专业知识,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职业道德要求。与以往旧的考试制度相比较,新考试制度下的《税法》科目内容有所增加(新教材18章,615页),考查目的更加清晰,在知识理解层面较为单一,综合应用难度会相应降低。
2009年4月14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正式公布。大纲内容包括:测试目标、样题、测试内容与能力等级(表)、参考文献,对新制度下的考试方式、考试题型以及测试能力等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也为2009年注会考试复习拉开了序幕。
《税法》科目2009年变化
(一)指定教材变化
1.体现全面性。今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教材共18章,615页,内容涵盖了实体法、程序法、税务服务、国际税法、税收原理等内容。今年还新增加了实体法中的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国际税法、税务代理、税务咨询和筹划等内容。
2.重视基础性。除了教材第一章有税收原理内容的介绍外,其他每个实体税法均有该税种的原理概述。
3.秉承一贯的时效性。增加了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2008年、2009年初新出台的与《企业所得税法》配套的政策等。
(二)考试方向的3个具体变化
1.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考试阶段后,第一阶段由能力型测试向专业知识型测试转变。
2.考试时间发生变化,由原来的2.5小时缩短为2小时。
3.题型有变化。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考试大纲》给出的题型与样题,2009年《税法》科目考试题型为:单选题20题,共20分;多选题20题,共30分;计算题5题,共30分;综合题2题,共20分。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考试大纲》后所附的样题以及样题测试内容只是提供考试方式、考试题型以及测试能力等级的参考,考试时题目数量和分值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命题趋势分析
2009年《税法》科目考试命题应该是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运用难度有所降低。
(一)全面考核不论教材如何变化,每年考试试题都涵盖了考试大纲及指定教材的所有章节,每章少则1分,多则10分以上(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二)重点突出从教材内容以及今后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要求出发,再适当借鉴以往《税法》科目考试情况,笔者对2009年各章节的重要程度划分了等级,即第一层次章节、第二层次章节和第三层次章节。第一层次章节主要涉及流转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这一层次考核的重点在知识层面和操作层面上,难度预计与去年持平。第二层次章节包含其他11个具体税种及税收服务业务,比如国际税法、税务代理、咨询和筹划等章节,这一层次考核的重点为较为细致的知识层面。其中,税收服务业务方面的内容属于新增加内容,今年考试肯定会涉及。第三层次章节包含的内容为税法概论、《税收征管法》和行政法制章节,仅涉及知识层面的考核,考试难度应该没有大的变化。
(三)综合运用的难度较以往有所降低,主要体现在综合题上。
考试复习建议
(一)制订20周合理的复习计划,千万不要前松后紧,甚至半途而废。
(二)精读指定教材,归纳总结考点。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不是泛读,而是精读。
(三)借助参考资料,反复强化练习。考生可以有选择地借鉴以前年度考题进行练习。
(四)关注考试大纲提出的测试目标、能力等级要求。
《税法》科目测试目标有9项,主要测试考生9项能力,其中掌握程度的内容有4项:
1.掌握现行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地点和税收优惠等相关规定;
2.掌握不同企业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税种及应纳税额计算;
3.掌握个人取得各种收入涉及的税种、应纳税额计算及相关纳税事项的有关规定;
4.掌握同一经营活动涉及多税种的相互关系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09.07.27 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