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税协发[2013]25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省税协各办事处: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第三届“注税杯”全国税法知识与技能大赛的通知》(中税协发{2013}048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促进省注税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并在第三届“注税杯”全国税法知识与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税务干部及企事业单位从事财税工作的人员和高等院校财税专业高年级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二、竞赛内容
注册税务师应掌握的综合性知识与技能、中税协网校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课程内容、职业道德、商务谈判知识等。其中个人项目实务操作比赛内容是纳税审核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综合试题。团体项目实务操作比赛内容是依据给出的企业基本情况资料、会计报表、部分账页和凭证等会计资料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并结合相关税收政策给出企业纳税调整情况说明。
三、项目设置及比赛方式
比赛分个人项目和团体项目。比赛方式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种形式。
初赛、复赛为网上答题,题目以客观题为主。决赛为现场答题,题目以主观题为主,内容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实务操作。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0日-9月15日,个人组登录中税协网校在线报名。团体组接受邮件、传真报名,每队初赛可报5位选手,通过网上复赛后,需确认3位正式选手和1位机动选手参加现场决赛。确认参加现场决赛后,不得更换选手。选手可同时参加个人组和团体组比赛。
(二)现场团体比赛按单位组队,每单位限报一支参赛队,20人以上的分支机构即可独立组队。
团体组填写报名表时还需确认一名负责人。参赛单位应正确选择省市,详细填写单位或院校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参赛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个人组参赛选手须如实、准确的填写报名表,详细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或院校名称、联系方式等。
(四)进入现场比赛的选手和代表队须于规定日期前上传参赛选手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用于制作参赛证,照片文件格式:JPG,文件不大于200K。
(五)报名网站:www.cctaa-wx.cn
邮箱:wx@cctaa.cn;
传真:010-68457390;
咨询电话:010-68413988转9210,9207;
QQ群:155189898;
联系人:关老师、陈老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14:00—16:30。
五、初赛
9月1日-9月20日进行;9月27日公布进入复赛名单。
初赛在中税协网校(www.cctaa-wx.cn)注册报名即可参加答题。计算机从题库中自动配卷,答题时间50分钟。每一位选手可参加两次答题,以提交试卷的分数为最终成绩。两次答题者取高分进行排序。分数相同者,以网上交卷先后次序排名。
根据初赛成绩,按参加初赛的个人选手人数10:1产生复赛选手。各地区按参赛选手比例分配复赛名额。
六、复赛
10月12日、18日进行;10月25日公布决赛入围名单。
复赛系在指定日期和时间内,参加网上全国统一答题。统一答题举行两次,每次50分钟,选手只能选择其中一次进行比赛。根据复赛成绩,全国排名产生现场决赛选手。分数相同者,以网上交卷先后次序排名。现场决赛参赛个人选手不超过100名,团体组前30名获得参加决赛的资格,若出现多位选手并列时,采取随机抽取确定入围者。
七、决赛
11月1日-8日确定参加决赛名单;11月16日至11月17日集中在北京举行,具体日程和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统一在指定地点进行规定项目比赛。入围现场决赛的所有选手均需参加综合测试比赛,其中未入围个人组决赛的选手成绩只计入团体成绩,不计个人名次。
个人项目100分为满分,其中,综合测试30分,实务操作70分;
团体比赛300分为满分,其中综合测试30分/人,实务操作70分/人,取三人成绩之和,名次均按成绩相加后排列。
八、有关要求
(一)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非执业注册税务师以及有其它所有从业人员,没有特殊原因,一律报名参加个人组比赛;税务师事务所要采取相关措施鼓励所里的从业人员参加个人组比赛。每个税务师事务所必须组成至少一个以上的队参加团体组比赛。大力提倡每人既能参加个人比赛,又能参加团体组比赛。
(二)9月15日前,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将参赛的个人和团队数量报省税协办事处;南京地区报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南京工作部;未设省税协办事处的其他省辖市直接报省税协邮箱js32ctaa@cctaa.cn。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个人在参加决赛中所有相关费用由税协承担。
凡在此次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协会还将予以奖励并大力宣传。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