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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税务中介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不可或缺的协税护税作用
日期:2016-09-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6年8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暂停执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的通知(税总函2016〕407号),文件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暂停执行《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三条“注册税务师可承办下列涉税鉴证业务:(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二)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财产损失的鉴证;(三)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规定的其他涉税鉴证业务。”的规定,待《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试行)》出台后,按照新规定执行。这个“暂停”文件如同一枚炸弹在税务师行业引起轩然大波,税务师行业各种议论此起彼伏,义愤填膺者众多,大家认为暂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管理,将给企业所得税征管带来漏洞。从文件来看,虽然总局并不是要废止14号令23条,而是暂停执行。但行业人员察觉到14号令是一个框架,14号令的废止其实为期不远。针对这个“暂停”文件和行业反响,笔者从税务中介机构的职能来谈一谈税务中介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中的协税护税作用,希望引起国家税务总局决策层的关注和重视。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可以帮助企业规范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一)企业所得税鉴证基于税企双方的需求,一方降低税务风险,一方降低执法风险

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大税种,也是一个繁杂的税种,更是一个有“伸缩性”的税种,有多缴少缴税的空间,税务鉴证报告无疑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如果企业有一份有效、有价值的“税务鉴证”报告,对于税务机关而言,可以满足提高纳税人的申报质量,减少检查频率和执法风险的需要;对于企业而言,降低自身税务风险,在鉴证过程中提升税务风险识别的能力,同时给税务部门一个纳税信用好,纳税积极主动的印象,维护好税企关系。

(二)税务中介专业性强,可化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难题,减轻涉税风险

税务中介是个很专业的领域,他们要帮助企业充分享受各类优惠政策,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降低和节约纳税成本,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们还要对企业的财务处理进行指导,培训财务人员。税务中介需要的是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不仅精通税法,还熟知会计、审计、企业管理知识。他们对企业所得税鉴证往往比较权威。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率、优惠政策和免税收入、税前扣除标准等方面与老政策变化很大,而且年年政策规定变动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也要求,企业在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必须提交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也有规定加大对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引导力度,建议企业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提高自身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所以,许多企业都选择税务中介机构帮助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近些年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纳税调增、纳税调减的数额,许许多多是通过税务中介维护国家权益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的市场经济发展使经济活动越来越复杂,许多原先没遇到过的事情出现了,企业重组、兼并、转让定价,过去我们认为简单的事情现在变复杂了,税收政策也随之复杂起来,这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带来了很大的难处,一些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无所适从,不熟悉法规,这就需要税务中介来沟通和解题,发挥税务中介的优势,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能够尽量符合国家的规定,避免税收方面的风险。一些企业慢慢地也发现,新经济往往会出现税务管理上的“盲区”,当“盲区”内的税务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潜在的税务风险带给企业的影响是致命的,对于这种“盲区”,尤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财务人员往往“身在此山中”而“不知庐山真面目”,而税务中介则会在借鉴其他企业处理类似业务时的经验教训,及时帮助企业发现并防范为此带来的税务风险,一些企业也发现请税收中介划算,这比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好得多,由于规范了纳税,企业纳税信用好,企业经营顺畅。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可以弥补税务征收力量不足,减少税收管理风险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财务管理的一个大工程,对于企业财务人员来说耗时耗力,对于税务部门来说也是征收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全面实施营改增后,税务部门尤其是国税系统征收力量明显不足。税务中介是政府税收征收和纳税人纳税的桥梁和纽带,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国家现代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税收法律在执行过程中肯定会出现矛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更会出现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现象。由于对税收政策法规的理解不同,对财务处理的方法不同,纳税人和国家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这就需要税务中介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纳税服务鼓励纳税人提高自我遵从意识来达到税收征管的有效平衡,同时又起到一个协调和保护纳税人权益、维护国家税法的作用。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复杂,税务中介在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监督税务机关执法等方面具有其他专业人员不可替代的作用

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紧,任务重,由于企业财务人员会计水平和掌握政策的差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结果往往相差很大。这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税务风险,同时给税务部门税收执法带来潜在的风险。科学的税收管理体制需要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这样的链条需要一个良好的、有效的监督机制做保障。税收优先权并不表示税收执法机关行使税收征管权力可以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在征税的过程中,一方面税务机关要履行职责,分解税收执法权,强化对税收执法的检查监督,分离征收、管理、稽查的职责,建立相互制约的机制,同时,加强社会中介监督力量也必不可少。从纳税人的角度来讲,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它必须要依法纳税,诚信纳税,同时也要监督税务机关的行为。而现实经济活动中,许多纳税人并非专业人士,在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过程中,有一些由于不懂税收法规,当然也有一些故意钻税收政策的空子,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损害国家利益。为了使税收法规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税务机关就需要一个联结税收法律和社会公众的环节,并要求它既能胜任涉税业务,又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而税务中介在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及监督税务机关等方面具有双重作用,因而是税收征管体系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二)经济活动多样性促进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复杂性,税务中介的专业服务将大大减少税收管理风险

结构调整,经济转型,新常态下的经济错综复杂,有的复杂到许多纳税人不便于理解和执行,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执行政策模棱两可,连税务机关一些干部对税收政策也把握不准,于是对纳税人的税务咨询答复也含含糊糊,不能准确判断。国家税务总局《“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指导意见》(国税发2006〕115号)规定,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的社会招标的形式来购买税务师事务所服务的代理模式,积极研究可委托一定资质的事务所从事的涉税培训、鉴证审核,为税务部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服务。由于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纳税人对税务中介的依赖将更加迫切,税务机关对税务中介的纽带作用也越来越有体会和感触。

现在在政府机关,税务机构也是弱势群体,检察院要检查,审计也要检查,财政专员办也要检查。最近几年税务部门行政不作为执法犯法的例子屡见不鲜,给税收执法敲响了警钟。征管力量不足,执法水平不高,甚至有的干部在税收执法上玩弄职守,给国家造成很大的损失。如果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发挥税务中介的协税护税作用,一方面可以促进税收本身服务体系的完善,也有利于减少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权力寻租概率,弥补征管力量不足,减缓管理压力,减少税收管理风险,因此,发挥税务中介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的作用,对促进和谐征纳关系的发展,阳光税收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对暂停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的思考与建议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收收入的一个主要税种,也是税务机关管理的一个大税种。企业所得税税收法规变化大,涉及面广,纳税人难以真正掌握,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弹性较大,税务风险和执法风险也随着增大。税务风险和执法风险的大小一方面取决于企业本身对税法的遵从意愿和对税收法规政策的理解水平和把握水平,另一方面则取决于主管税务机关的风险掌控和服务水平,任何一方的工作不到位,都有可能造成涉税风险的发生,造成国家税收的严重损失。因此,有效防范税务风险和执法风险,是企业、税务机关和中介机构的共同责任,三者缺一不可,在防范涉税风险问题上,税务机关、企业和中介机构三者是目标一致,责任共担的关系。鉴于三者共同维护税法,笔者认为税总函〔2016〕407号文件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可暂停执行,但不要停止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可由纳税人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但税务机关不可强制要求。

 

 

 

                                         苏州银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郑长平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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