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2017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中税协发[2017]4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自愿报名参加。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11月27日
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2017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六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