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税协发[2017]24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征求<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基本准则>等十五项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意见的通知》(中税协发[2017]5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于12月8日前将意见发送至省税协(邮箱:jssxzdjg@126.com),逾期不反馈,视为同意。
附件:《关于征求<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基本准则>等十五项涉税专业服务业务规范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