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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举办2021年第六期(一班)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1-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全省疫情状况,经省协会领导批准,恢复举办第六期(一班)税务师培训,现将第六期(第一班)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 2021年度最新财税政策盘点及疑难问题解答

二、参加培训地点及时间安排:

    1、培训地点: 江苏省税务局税务干部镇江培训中心(原竹轩宾馆)镇江市润州区环湖路69号。

       培训中心联系人: 凌玲18905282002

       省税协联系人:   曹发和 电话025-83108209  13951755298

    2、培训时间:2021年12月6日下午报到,12月7日上午-12月10日上午培训,12月10日下午返程。

三、参加人员:各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

四、参加地区:南京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宿迁市、镇江市(1)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省税协承担,食宿费自理260元/人/天。

六、注意事项:

    1、请根据《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前往培训,名单以外人员,不得参加培训。

    2、培训期间不得提前离班,若有特殊情况,需经省税协会培训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提前离班,否则视同旷课,本次培训不计课时。

    3、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请及时向省税协培训负责人请假,否则将影响参加其他班次培训,并影响其行业评优和年检。

    4、为做好疫情防控,建议参加本次培训班的学员自行驾车前往,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本期培训班实行凭“苏康码”、“行程码”、量体温、戴口罩(自带)报到,每天培训量体温入场、全程戴口罩,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5、本期培训不接收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异常的学员,请前来参加培训报到的学员提前检查自己的体温、健康码和行程码。

    6、本期培训班住宿偏紧张,报到入住将按先来后到办理,请参加培训人员做好安排及时报到。

    7、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和来回途中注意安全。

     附件1:第六期(一班)课程表.xls

     附件2:参加第六期培训(一班)人员.xlsx

* 特别提示:请各位已报名的学员严格按照分班后的《培训人员名单》参加培训,否则产生后果个人自负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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