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税协发 [2022] 61 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各税务师: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大变革时代创新营销管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 104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仔细阅读,根据自身需求积极报名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大变革时代创新营销管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doc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