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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日期:2022-06-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苏税协发[2022] 30 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省税协各办事处:

现将我省2021年度会员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费缴纳标准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减免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19号)文件精神, 2021年度单位会费缴纳标准为年度收入总额的0.5%,执业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700元/人。

为进一步支持单位会员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减轻会员负担,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三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2021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减按年度收入总额的0.3%交纳,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700元/人。

缴纳基数所指的年度收入总额,应与 “2021年度行业报表”中表1、表4、表5中所列的“收入总额”口径一致;个人会员人数应与表1中所列“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口径一致。

个人会员会费由所在单位集中代收代交,与单位会员会费一并缴纳,单位会费金额四舍五入至元。

二、会费缴纳时间

请各会员于2022年7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9:00-17:00)前缴清会费。

三、会费缴纳账户

协会账户名: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鼓楼支行

账号:077414291026006

汇款时,请分别注明单位会费和个人会费的金额。

四、 会费收据领取

请各会员单位于9月1日后至各市办事处领取会费收据。

五、联系人

赵馨,025-83108268。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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