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税协发 [2023] 86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各税务师: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3] 74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仔细阅读,根据自身需求自愿报名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培训班”的通知.doc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