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税协发[2023]76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各税务师: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2023涉税争议代理实务高级研修班(第8期)”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3] 5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仔细阅读,根据自身需求自愿报名参加。
附件1:关于举办 “2023涉税争议代理实务高级研修班(第8期)”的通知.doc
附件2:中税协2023涉税争议代理实务高级研修班(第8期)报名回执表.docx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