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税协发[2023]69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各税务师: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薪社税一体化专项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3] 5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仔细阅读,根据自身需求自愿报名参加。
附件: 关于举办“薪社税一体化专项业务”培训班的通知.doc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