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税务师行业积极做好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4-06-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苏税协发〔2024〕15号

省税协各办事处、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有效推动我省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在我省的有效实施,现将中税协《关于税务师行业积极做好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4〕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税务师事务所工作要求

(一)准确理解政策。

    准确领会“反向开票”政策的核心内容和操作要求,确保政策精神得到有效贯彻。

(二)广泛宣传辅导。

    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向资源回收企业及其自然人客户全面解读政策,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预期目标。

(三)个性化服务。

     提供“一对一”办税辅导服务,协助企业顺利开票,有效防范涉税风险。

(四)遵规守纪。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杜绝任何歪曲解读政策或违规提供税收策划的行为。

二、办事处工作要求

(一)强化指导监督。

   确保会员单位按照要求开展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并对工作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二)争取外部支持。

    积极与本地税务机关沟通协作,帮助会员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工作台账。

    实时跟踪会员单位服务资源回收企业的工作进展,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

(四)按期总结汇报。

     及时总结本地区工作成效和创新做法,并于2024年6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开展“反向开票”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至省税协(会员部邮箱jsctahyb@163.com)。

请省税协各办事处、各税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本次通知要求,认真执行各项任务,切实做好“反向开票”政策的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为我省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附件:

附件一:中税协关于税务师行业积极做好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二:开展“反向开票”政策宣传和办税辅导工作情况统计表.xlsx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6月7日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最新信息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